股东会决议(股权转让)
发布时间:2019-09-01 11:05:15
股东会决议
根据《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北京××有限公司临时股东会会议于 年 月 日在 召开。本次会议由 提议召开,股东会于会议召开15日以前以书面方式通知全体股东。本次会议应到会股东 人,实际到会股东 人,占注册资本 万的 %股权。会议由执行董事主持,形成决议如下:
一、 同意股东 将其所持本公司 %的股权(原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二、 同意股东 将其所持本公司 %的股权(原出资额人民币 万元)转让给 。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三、 股东转让后公司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出资额: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
,出资额: 万元人民币,出资比例 %。
四、 公司于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以上事项表决结果:同意 万股,占总股数 %
不同意 万股,占总股数 %
弃权 万股,占总股数 %
原股东(签字、盖章):
二〇〇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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