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1-02-22 09:41:15
一般情况下,股东会会议作出决议时,采"资本多数决"原则,一项股东会决议的作出,从开会流程到审议事项均必须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有哪些?股东会议决议怎么撤销?股东会决议内容有哪些?以下由小编详细为您介绍!
一、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
可以撤销的股东会决议情形
1、会议召集人不适格;
2、会议通知或公告瑕疵;
3、非股东或非股东代理人参与表决;
4、决议未达法定最低表决权数;
5、决议内容违反公司章程。
如果董事会决议存在上述情形,。
二、股东会决议怎么撤销?
1、无效的股东会决议,自始无效。。、行政法规的效力性强制规定。
2、可撤销的股东会决议,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股东会的会议召集程序、表决方式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决议的内容违反了公司章程的规定;
(2)股东自决议作出之日起六十日内,。过了这个期限权利就丧失了。
股东提起确认股东会决议无效或者可撤销诉讼的,,要求股东提供相应担保。公司根据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已办理变更登记的,,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撤销变更登记。
三、股东会决议内容
1、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时间、地点、会议性质(定期、临时)。
2、会议通知情况及到会股东情况:会议通知时间、方式;到会股股东情况,股东弃权情况(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3、会议主持情况: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一般情况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指定的副董事长或其他董事主持(应附董事长因故不能履行职务指定副董事长或董事主持的委派书)。
4、会议决议情况:
股东会由股东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股东会对修改公司章程、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东会会议的具体表决结果,持赞同意见股东所代表的股份数,占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比例。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情况。
5、签署: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决议由股东盖章或签字(自然人股东)。
以上是小编为您整理的股东会决议不成立的情形内容,股东会是公司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股东会主要有六大方面的权力,分别是投资经营决定权、人事任免权、审批权、增减注册资本等的决议权、修改公司章程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力。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决定公司的重大事务,控制和管理公司。作为公司股东来说,股东会决议体现了其对公司所拥有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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