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先购买权是股东的权利

发布时间:2019-08-21 01:09:15


  优先购买权是法律赋予特定对象的先于其他权利人主张自己财产权利的权利。实践中常遇到的情况有: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经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2、出租人出售房屋的,应该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3、共有人处分自己享有的份额的,其他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