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优先权日是怎么规定的
发布时间:2019-08-05 13:11:15
专利优先权日来源于《巴黎公约》,在其联盟国里,其对于专利权的保护联盟国在一定期限内共同适用专利优先权日的权限。那么具体的专利优先权日是怎么规定的呢?接下来由小编为您介绍。
一、什么是专利优先权日
《巴黎公约》第4条A款第(1)项规定:“在本联盟的任何一个国家正式提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注册申请的任何人或者权利继受人,从最初的申请日(称为‘优先权日’)起,在一定期间(称为“优先权期间”)内,在联盟的其他成员国提出的同样的内容的申请("专利申请日")的应当享有优先权。”
二、专利优先权日的效力有哪些
(1)以优先权日作为判断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的时间标准,使他人在优先权期限内就相同主题提出的专利申请不具备专利性。
(2)在优先权日后,与第一次申请主题相同的发明、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的公开发表或公开使用,不论是申请人自己所为还是第三人所为,都不损害后来提出并享有优先权的专利申请的新颖性和创造性,并且也不会给第三人带来任何权利。
(3)要求本国优先权也可以给申请人带来便利,申请人可以利用本国优先权在符合单一性的条件下将若干在先申请合并到一份在后申请中提出。
4.申请人可以在优先权期限内,实现发明专利申请与实用新型专利申请的互相转换。
三、专利优先权日满足条件
国外
(1)优先权日必须是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的日期,而不能以第二次、第三次等申请的日期作为要求优先权的基础。
(2)优先权只适用于第一次提出发明创造专利申请的内容。
(3)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的申请人应当与在中国提出申请的申请人是同一人,才有权要求优先权。同一申请人包括申请人的权利继受人。
(4)必须在优先权期间内向中国提出申请(发明和实用新型自在外国第一次提出申请的申请日起12个月内,外观设计在6个月内)
国内
我国《专利法》第29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自发明或实用新型在中国第一次提出专利申请之日起12个月内,。
要求本国优先权应注意以下问题:
(1)要求本国优先权在后申请的申请人和先申请的申请人是同一人。“同一人”包括申请人的继承人或权利继受人。
(2)本国优先权的规定仅适用于发明或实用新型,不适用于外观设计。
(3)同外国优先权一样,本国优先权可以要求一项或多项优先权,也可以要求部分优先权。
(4)要求本国优先权的,在后申请提出时,在先申请即被视为撤回。
(5)在要求多项本国优先权时,平行将几项合于一案要求本国优先权可以;垂直互为基础要求国内优先权则不行。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专利优先权日是怎么规定的相关资料,本文主要从什么是专利优先权,专利优先权日的效力有哪些和专利优先权日满足条件进行分析的。您都了解了吗?若您对专利优先权日有其他疑问,或者有相关法律问题,小编欢迎您直接向我们咨询,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
责任编辑:竹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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