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发布时间:2019-08-27 23:02:15


  电子信息行业是现代社会一个必不可少的行业,电子信息不仅是进入了人们的日常生活当中,更是进入到了国家的财政军备之中。所以电子信息的软件开发就显得十分重要的。下面就让小编为大家带来软件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软件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期限

  50年。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依据《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第十四条 软件著作权自软件开发完成之日起产生。

  自然人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自然人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软件是合作开发的,截止于最后死亡的自然人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软件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截止于软件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软件自开发完成之日起50年内未发表的,本条例不再保护。

  二、软件著作权保护的意义

  软件的开发需要大量的智力和财力的投入,软件本身是高度智慧的结晶,与有形财产一样,也应受到法律的保护,以提高开发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促进软件产业的发展,从而促进人类文明的进步。

  打击侵权盗版,保护软件知识产权,建立一个尊重知识,尊重知识产权的良好市场环境是政府的意向,也是软件企业的愿望,它将关系到软件产业的发展和软件企业的存亡。

  三、软件版权的保护级别

  1) 原版软件(普通保护)

  2) 共享软件

  A、共享软件是一种免费分发的定期限试用软件。

  ⑴ 共享软件的主要分发途径

  ① 通过展销会分发

  ② 通过公告牌网页分发

  ③ 从一个试用者传给另一试用者

  ⑵ 共享软件的内容

  共享软件具有全部或部分功能;源程序代码通常不包括在共享软件程序中。

  B、共享软件的保护规定

  ⑴ 定期限免费试用

  共享软件通常包括一个"简介"(reaadme)文件或开放式菜单表明这个软件是共享软件以及一份如何、向何地汇款的声明。在声明中约定的期限内,用户可以免费试用共享软件。

  ⑵ 试用到期后购买使用权或停用

  有些共享软件在试用期结束后自动锁住软件功能;另一些则未加过期锁保护。不论如何,试用期后继续"试用"便侵犯了版权所有者的权益。

  ⑶ 仅限试用

  ① 在试用期间(未购得版权所有者许可),对共享软件开发新的应用是非法的。

  ② 许多电脑书附有共享软件盘,这只是共享软件分配体系的一部分,购买书并不等于购买了所附的共享软件。

  ⑷ 禁止牟利分发

  试用者不得通过复制、分发共享软件进行牟利。

  3) 免费软件

  A、免费软件是一种免费分发、免费使用的弱保护软件。

  免费软件的分发途径与共享软件相类。

  B、免费软件的保护规定

  ⑴ "饮水思源"准则

  用户的任何源于免费软件的开发应用也必须作为免费软件。

  ⑵ 禁止牟利分发

  非版权人不得通过复制、分发免费软件进行牟利。

  4) 公有领域软件

  A、公有领域软件

  公有领域软件又称自由软件,是一种被版权所有者明确放弃作品财产权的、可以被任何人自由使用的软件。

  ⑴ 允许通过复制、分发自由软件牟取经济利益

  ⑵ 对自由软件的二次开发成果的产权归二次开发者所有

  ⑶ 基于自由软件而进行的应用开发,开发者拥有应用成果的所有权

  B、特别规定

  ⑴ 一般认为,原始自由软件的版权所有者并未放弃著作人身权。

  ⑵ 凡符合下列各项之一者,除开发者身份权以外,软件的各项权利在保护期满之前进入公有领域: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带来软件系统知识产权保护期限的全部内容。对于软件著作权的保护可以更好的保护人们对于软件开发的热情,所以是十分重要的。如果你还有更多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的相关律师,他们会为你做出专业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