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肇事逃逸致人死亡判刑三年
发布时间:2019-08-25 22:25:15
5月20日,酒后驾车肇事逃逸一案作出终审裁定,依法以交通肇事罪判处被告。
2008年11月12日下午,周华酒后驾驶一辆公用桑塔纳轿车,与停在公路边的一辆摩托车相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张某及其妻子赵某受伤,赵某后经医院抢救无效身亡。事故发生后,周华开着肇事车逃离现场,后被抓获。交警部门认定,周华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今年3月,。周华不服,提出上诉。
二审,周华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酒后驾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身亡,且交通肇事后逃逸,构成交通肇事罪。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量刑适当。遂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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