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逃逸的法律后果
发布时间:2019-08-03 19:07:15
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的追究而逃跑的行为。交通肇事逃逸性质恶劣,法律后果严重:
一、责任认定: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当事人逃逸或者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使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应当负全部责任。”发生交通事故,肇事当事人本来可能只承担部分责任,但如果逃逸了并导致交通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逃逸人就要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二、损害赔偿:交通肇事逃逸的,即使肇事机动车投保了第三者责任险,按保险合同的通常约定,保险公司也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全部赔偿责任将由赔偿义务人承担。
三、行政处罚: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不分事故等级和损害大小,,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
四、刑事责任: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逃逸的, 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有其他严重后果或违法情节并逃逸的,;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致使被害人因得不到救助而死亡的,;行为人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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