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业公司败诉 上班两个月,赔偿17个月工资

发布时间:2019-08-28 23:52:15


  新华报业网讯 只上了两个月的班,其余时间都在打官司,最终却获得17个月的工资赔偿。,堪称“经典”。打赢这场官司的,正是在南京一家药业公司做法务的怀孕女律师。从保胎、生产到哺乳,这名女律师不依不饶地与公司“斗法”。官司也从劳动仲裁、。近日,南京市中院的二审判决让药业公司惊呆了:解聘只上了两个月班的怀孕女职工,他们的代价是要赔偿她17个月工资,同时还要承担她的全部生育费用。

  女律师应聘药业公司法务,上班才2月就遭解聘

  35岁的袁丽原是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律师。2009年初,因为婚后想要孩子,袁丽放弃繁忙的律师工作,应聘到江宁东山高桥工业园区的一家药业公司任法务专员。

  为了了解袁丽的工作能力,药业公司决定对袁丽先试用一段时间。因此,双方暂没有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明确具体薪酬。同年2月22日,袁丽在与同事闲聊时,透露了自己可能怀孕的消息。没想到,第二天,袁丽就接到了单位的试用期解聘通知书。

  药业公司告诉袁丽,她试用期未能达到要求,公司决定不再与她签订正式劳动合同。自2009年2月25日起,她不用再到公司上班,双方劳动关系解除。袁丽觉得很奇怪:此前,领导对她的工作能力赞誉有加,怎么突然会变卦?她怀疑,是单位得知她怀孕,所以不想用她。

  被辞后照常上班,怀孕女律师与公司“斗法”

  袁丽是懂法的,她知道只要自己被确诊怀孕,单位是不能解聘她的。所以,被辞退后,她仍照常到药业公司上班。“叫你不要来了,怎么还来上班?”药业公司领导不客气地对袁丽下了“逐客令”。“你们没有权力辞退我。”袁丽不为所动,坚持上班,与公司发生纠纷。

  药业公司请来法律顾问咨询,知道此时解聘袁丽的确违法。为了赶走袁丽,公司展开了一系列补救行动。2月27日,药业公司通过特快专递方式向袁丽邮寄通知,称:如果袁丽还想在公司上班,工资调整为1200元/月。药业公司发这个通知,目的是想逼袁丽主动放弃。但是,公司没想到,袁丽看都没看这份特快专递,就让快递员退回去。袁丽知道,只要她不签字,就相当于没收到公司这份通知。

  2月28日,袁丽到医院做检查,确诊怀孕。拿到怀孕证明,袁丽理直气壮地来到药业公司,要求单位与自己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一计不成,药业公司又生一计,于3月3日在报纸上刊登公告,要求袁丽来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通过白下公证处公证上述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