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上市公众公司细则落地 淡化行政监管成最大亮点

发布时间:2020-11-23 19:10:15


  核心提示:,分别涉及信息披露、申请文件和必备章程。,标志着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可以正式向证监会报备成为公众公司。同时,非上市公众公司如果需要公开转让可以申请在“新三板”挂牌,而后者也即将进行全面的“制度升级”,即将出台最新的制度体系。

,证监会基本的原则是放松行政管制,在明确规范治理和真实信息披露的基础上鼓励公司自治,并且充分发挥自律组织和中介机构的监督作用。证监会一位相关负责人曾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在一定程度上,非上市公众公司的制度体系也是在为A股市场的发行体制改革探路。

。,非上市公众公司没有财务门槛,实行备案制,没有实质性审核。,。

  “非上市公众公司数量众多,具体情况千差万别,对资本市场的需求也存在很大差异。,、新模式,充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充分体现实事求是的原则,要求公司以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为基本目标,根据实际情况,依法披露信息。”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昨日说。

  存量超200人公司可备案

  以非上市公众公司部的成立为标志,。。这期间除了因为证监会忙于股权分置改革以及推出各项创新业务之外,主要的难点仍是非上市公众公司本身的复杂性。

  按照现有的法律制度,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即为公众公司,这些公司或者通过IPO成为上市公司,或者申请备案为非上市的公众公司,后者如果需要公开转让,。但是在我国上世纪八九十年代的股份制改造过程中,曾产生大量股东人数超过200人的股份公司。这些公司当时既没有发行上市,,因此处于灰色地带。

  “很多农村集体企业有好几百人的股东,一些地方商业银行也存在这样的问题。这些企业要上市,就需要清退部分股东,很容易产生利益纠纷。PE机构也经常对这些企业望而却步。”一家外资投行的中层对本报记者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