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12项措施改革
发布时间:2019-08-15 00:32:15
核心内容:《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推出12项改革措施全力构建“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体系。12项改革措施包括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实现“一元公司”注册“零首付”、允许“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等。
“一元公司”“零首付”成真
我省12项举措构建“宽进严管”体系,解读改革方案和具体举措
昨日,省工商局召开改革动员会,部署从3月1日起在全省全面推开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作为改革开放先行地,广东此前已在深圳、珠海、东莞、顺德等地开展工商登记改革试点并取得显著成效。,也吸收了广东试点经验。
作为今年全省的重点改革任务之一,省政府日前批准了《广东省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方案》(下称《方案》),推出12项改革措施全力构建“宽进严管”的工商登记管理制度体系。《方案》在哪些方面进行了改革?改革在全省铺开后将对省内企业产生哪些影响?昨日,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接受了南方日报的独家专访,对《方案》和即将铺开的工商登记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解读。
1改革登记审批流程
改“先证后照”为“先照后证”
改革前,工商登记采取“先证后照”模式,企业登记需先向审批部门申领许可证或批准文件,才能办理营业执照。改革后,实行“先照后证”,除部分涉及前置审批的工商登记需凭“证”(批准文件)办“照”外,其余直接向登记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后就可从事一般生产经营活动;对必须经审批才能开业的,经审批取“证”后,开展相关生产经营活动。
“原来规定先有‘证’再办‘照’,而‘证’的审批往往要求具备相应的场地、设备、专业人员资质等,而拿不到营业执照,没有主体资格,就无法以市场主体的身份租赁场地、采购设备或签订用工合同等,又难以满足办‘证’所需条件,所以以前经常出现证照互为前提的困局。”
省工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现行“先证后照”的制度设计,准入程序不够科学,有法定依据的前置审批就多达180多项,存在种种弊端。《方案》以改革市场准入流程为切入口,推行市场主体登记与经营项目审批相分离,是对现行登记审批流程的重大调整和重构。为进一步落实这项改革,将从两个方面进行配套衔接:一是精简和规范工商登记审批事项,二是推进工商登记及相关审批标准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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