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多措施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
发布时间:2019-08-03 00:08:15
核心内容:,对企业兼并重组的相关事项提出了意见。该意见针对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提出了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改善金融服务等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
近日,。
《意见》提出,兼并重组是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是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调整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发展质量效益的重要途径。近年来,我国企业兼并重组步伐加快,但仍面临审批多、融资难、负担重、服务体系不健全、体制机制不完善、跨地区跨所有制兼并重组困难等问题。
《意见》强调,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必须尊重企业主体地位、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改善政府的管理和服务,力争实现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政策环境更加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取得新成效等主要目标,有效发挥兼并重组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积极作用。
《意见》针对企业兼并重组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重点提出了7个方面的政策措施。一是加快推进审批制度改革。系统梳理相关审批事项,缩小审批范围,取消下放部分审批事项,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审批流程,简化相关证照变更手续。二是改善金融服务。优化信贷融资服务,丰富企业兼并重组融资渠道和支付方式,完善资本市场,发挥资本市场作用。三是落实和完善财税政策。完善企业所得税、土地增值税政策,扩大特殊性税务处理政策的适用范围,落实增值税、营业税等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四是完善土地管理和职工安置政策。完善土地使用优惠政策,加快办理相关土地转让、变更等手续,做好兼并重组企业职工安置工作,对有效稳定职工队伍的企业给予稳定岗位补贴。五是加强产业政策引导。发挥产业政策作用,促进强强联合,鼓励跨国并购,加强重组整合。六是进一步加强服务和管理。推进服务体系建设,建立统计监测制度,规范企业兼并重组行为。七是健全企业兼并重组的体制机制。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消除跨地区兼并重组障碍,放宽民营资本市场准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意见》要求,要充分发挥企业兼并重组工作部际协调小组作用,解决重大问题,组织开展政策执行情况评估和监督检查。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落实任务和责任,抓紧制定配套政策措施,加强协调配合。各地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协调机制和服务体系,制定具体方案,确保取得实效。
或取消、或下放,兼并重组审批程序简化
“按照现行规则,上市公司投资者拟采取要约方式收购股份,必须编制要约收购报告书,事前需报证监会审核。”工业和信息化部总经济师朱宏任解释说,要约收购时效性强、价格约束力高,前置审批影响效率,审批期间如股价大幅波动,往往难以达成收购目的。考虑到要约收购当事人发出要约收购报告书前,仍需要由财务顾问对收购人的实力等进行核查,能有效避免发出虚假要约扰乱市场的行为发生,《意见》取消了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改为事中、,强化事后问责。
取消收购报告书事前审核,只是简化兼并重组审批程序的一个例子。本着“对市场机制能有效调节的事项取消相关审批”的原则,《意见》系统梳理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审批事项,取消了上市公司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置换行为审批(构成借壳上市的除外);对上市公司要约收购义务豁免的部分情形,取消审批。此外,地方国有股东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的转让,下放地方政府审批。
《意见》还优化了企业兼并重组相关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式审批,避免互为前置条件,简化了审批程序。比如,实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类审核,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兼并重组实行快速审核或豁免审核;简化海外并购的外汇管理,改革外汇登记要求,进一步促进投资便利化;优化国内企业境外收购的事前信息报告确认程序,加快办理相关核准手续;提高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效率;企业兼并重组涉及的生产许可、工商登记、资产权属证明等变更手续,从简限时办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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