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就IPO申报答记者问

发布时间:2019-08-25 14:22:15


  核心内容:证监会发布了证监会开展承诺及履行专项治理活动的情况,,并就IPO申报、新股发行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制定(修改)进度等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2014年4月11日,证监会召开新闻发布会,新闻发言人张晓军发布了证监会开展承诺及履行专项治理活动的情况,,并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建议企业合理把握申报时间,鼓励企业通过新三板挂牌、境外上市等其他方式融资发展。最近,媒体报道称,有市场人士对此解读为IPO申报窗口再次关闭。请问证监会对此如何回应?

  答:关于建议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合理把握申报时间的问题,中国证监会在3月28日的新闻发布会上已经做了进一步解释。,不具强制性,不意味着IPO申报窗口关闭。中国证监会谨提醒发行人和保荐机构切实考虑当前阶段的特殊情况,审慎统筹,理性选择融资场所,充分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多渠道解决融资问题,避免过度集中在已经拥堵的首发渠道,影响公司发展进程;对于确拟首发融资的,建议合理把握申报时间,避免增加企业的成本和负担。

  问:创业板首发办法征求意见稿降低了财务准入指标,是否会刺激一些质量较差的公司申报?

  答:创业板改革措施中,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并不意味着创业板市场“放水”。一方面,适当降低财务准入指标,还权于市场,交由投资者判断,是推进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促进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重要步骤;另一方面,,,,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问:请问新股发行改革相关配套文件制定(修改)进度如何?何时能出齐?

  答:为落实本次新股发行改革的有关要求,截至目前,中国证监会已完成对《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老股转让办法等文件的制定、修订工作,并完善有关信息披露规则。同时,,中国证监会正抓紧制定关于落实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及填补措施有关事项的规定,相关进展情况会及时公布。

  问:请问证监会对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有何评价?

  答:互联网证券业务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补充,是信息技术、电子商务和金融创新发展的必然结果。近日,,提出“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提高证券期货服务业竞争力”的要求。证监会始终重视证券公司开展互联网证券业务,要求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积极研究推动证券公司开展相关业务实践。

  近期,证券业协会陆续收到多家证券公司提交的互联网证券业务方案(主要是证券公司通过互联网完善客户账户服务体系),其中,中信证券、国泰君安证券、银河证券、长城证券、平安证券、华创证券等6家公司的业务方案相对完善,材料齐备。协会组织对6家公司的业务方案进行了专家论证。6家公司根据专家论证意见对业务方案进行了多次修改与完善。经履行相关程序,协会于4月4日同意6家公司进行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

  6家公司的互联网证券业务方案均以客户需求为核心、以提升客户体验为导向,根据公司自身情况,不同程度地对公司现有业务或平台进行整合或重构,代表了目前证券公司对互联网证券的认识和基本实践。

  在同意6家公司开展业务试点的同时,证券业协会也要求6家公司加强账户与资金管理,保证客户资金和信息安全;加强信息技术系统建设,防范网络安全漏洞;强化信息披露与风险揭示,落实投资者教育,切实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

  6家公司互联网证券业务开展过程中,协会将做好对业务的跟踪分析,及时总结经验、发现问题,逐步形成业务规则,推动证券公司互联网证券业务规范发展。

、、、,支持证券经营机构利用互联网等现代技术改造传统业务,,促进互联网金融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