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结
发布时间:2019-08-20 21:37:15
核心内容:武汉市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审理终结。去年11月26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武汉市中院裁定受理长航凤凰破产重整案。重整计划投票通过后,重整当月公司经营就扭亏为盈,盈利数百万。
长航凤凰破产重整案件审理终结。记者从武汉市中院获悉,此案是该院受理的首例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上月18日武汉市中院裁定批准长航凤凰重整计划,并终止该公司重整程序。
记者了解到,长航凤凰3月重整计划投票通过之后,长航凤凰股份的经营状况大为改观,重整后当月公司经营就扭亏为盈,盈利数百万。
出资人股权让渡比例为33.33%
长航凤凰1993年在深交所上市,是湖北省较早的上市公司之一。近年来,因干散货市场需求低增长与运力高增长导致供需严重失衡,船舶运输业整体陷入低迷;与此同时,燃油价格持续高位运行,航运成本逐年攀升,导致长航凤凰公司连续两年出现巨额亏损,债务负担日益沉重。
去年11月26日,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经债权人申请,武汉市中院裁定受理长航凤凰破产重整案。
根据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长航凤凰偿债能力分析报告,长航凤凰在破产清算状态下的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1.88%,而实际破产清算时,还将发生巨额的员工安置费用,其最终清偿比例可能为零。为保护多数债权人的利益,,最终确定了20万元以下的普通债权全额清偿,20万元以上债权部分每100元普通债权可分得4.6股长航凤凰股票的债权清偿方案。根据该清偿方案,20万元以下部分普通债权清偿率为100%;20万元以上部分普通债权清偿比例为11.64%。同时,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所确定的出资人股权让渡比例也合理地确定为33.33%。
最终,通过债权人和出资人的分组表决,同意重整计划草案的普通债权人为125家,代表债权金额约37亿,同意的出资人占出席会议行使有效表决权股本总数的97.44%,长航凤凰重整案实现了以投票表决方式顺利通过重整计划。
重整后当月扭亏为盈
为何长航凤凰能够重整获得新生?昨日,武汉市中院破产合议庭的承办法官接受了记者的采访。
承办法官表示,,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难度很大,很多破产案件债权人不特定,容易导致分配不均致使债权人不满。而公司破产致劳动者失业,就会引发一系列劳动者跟公司的纠纷案件。,有些债务人是为了逃避债务才申请破产,,另外一些债务人可能就会利用先诉讼先执行,立即申请执行,以此对抗破产清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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