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破产

发布时间:2020-11-04 12:42:15


  (一)实施民事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或托管单位同意后,再报市经济贸易局,经市经济贸易局与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审立项。企业破产还债立项批复由市经济贸易局发文。企业收到立项批文后,须做以下工作:

  1、成立破产还债筹备小组,负责有关申报工作。要对企业的财产和债权债务及所有者权益进行全面的清产核资,做好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2、委托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破产前3年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

  3、制定企业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

  4、,提交企业改革方案大会审议。其中企业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安置方案需经大会审议通过,并按开府[2002]9号文的规定,分别报市组织部、人事局、老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二)报批

  1、企业申报

  企业完成破产还债立项的工作后,书面提出《关于申请依法民事破产还债的请示》(内容包括企业概况、申请破产理由、企业员工和离退休人员的安置),经所属集团公司(资产经营公司)或托管单位同意后,报市人民政府审批。

  申报须附列以下材料:(1)企业主体资格证明。(2)企业法定代表人与主要负责人名单。(3)企业职工情况和安置预案。(4)审计报告书。(5)企业至破产申请日的财产状况明细表,包括有形资产、无形资产等。(6)企业在金融机构开设帐户的详细情况,包括开户审批材料、帐号、资金等。(7)企业债权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务人名称、住所、债权数额、发生时间和催付偿还情况。(8)企业债务情况表,列明企业的债权人名称、住所、债务数额、发生时间。(9)企业担保抵押合同书。(10)企业已发生的诉讼情况。

  2、批复

  市经济贸易局会同市资产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复审,并经市人民政府对企业申报的《申请依法民事破产还债的请示》审批后,由市人民政府发文。

  (三)向人民法院申请受理

  企业收到市人民政府同意企业依法民事破产还债的批复后,以书面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

  需附以下材料:1、市人民政府批文。2、第(二)条款第1点报批材料。

  承办股室:企业改革与监督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