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将启动 证监会要求报送发行方案

发布时间:2019-08-24 00:13:15


  核心内容:IPO即将启动,证监会发行部要求多家保荐机构报送发行方案。但是由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管理业务规范》等关于IPO启动的相关配套措施还没有出齐,启动IPO还需要等待。

  IPO启动在即,市场各参与主体的准备工作正在紧锣密鼓地推进。记者从券商人士处了解到,证监会发行部近日要求包括光大证券、海通证券、信达证券在内的多家保荐机构报送发行方案,且首批方案递交日期于5月7日下班前截止。

  截至目前,已过会企业数量达到32家,其中光大证券保荐的过会项目最多,共有4家。据接近光大证券的人士表示,证监会发行部确实要求光大证券递交已过会企业的材料,但是否按照要求的时间报送上去,还得依照发行人的准备情况而定。

  另一家收到通知的券商投行人士表示,证监会发行部建议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在发行材料成熟的情况下递交发行方案,并没有强制要求在7日前上报,言下之意就是告诉保荐人,发行方案准备好了就可以报,仍需调整的可以再缓一缓。

  “目前有关IPO启动的相关配套措施还没有出齐,即便赶早把方案报上去,恐怕也没多大用处。”上述投行人士表示。

  当前,市场还在等待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着手制定的相关配套规则,如《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承销管理业务规范》、《首次公开发行股票自主配售细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投资者备案管理细则》。只有这些政策一一落地,IPO启动的条件才具备。

  有业内人士预计,上述三项配套措施有望在近期公布。“在证券业协会的政策落地后,我们将根据最新规则调整发行方案,心中有底才能上报证监会发行部。”上述券商投行人士表示,已经等了一年多了,谨慎些总是好的,晚点报可以借鉴同行的发行承销方案。

  按照首发股票审核工作流程,在核准发行前,发行人及保荐机构应及时报送发行承销方案,封卷并履行内部程序后,证监会将进行核准批文的下发工作,发行人领取核准发行批文后,无重大会后事项或已履行完会后事项程序的,可按相关规定启动招股说明书刊登工作。

  根据往常惯例,在递交发行方案后两周内可拿到发行批文,加之IPO配套措施公布在即,有市场人士因此预计,IPO有望在5月中下旬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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