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保全
发布时间:2020-09-18 07:20:15
破产保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时为保持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性而限制以债务人财产为标的的执行行为及其他行使权利的行为的制度。
我国破产法并没有“破产保全”的概念,国外立法的称谓也不统一。理论上“破产保全”是指破产程序开始时旨在保持债务人财产的完整性所给予的限制性措施的统称。破产保全制度设立的基础是破产程序开始前所有破产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因此,就破产保全与民事诉讼保全的关系而言,破产保全的效力高于民事诉讼保全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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