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改革的得失总结—沭阳

发布时间:2019-08-07 08:39:15


  核心内容:经过工商制度改革后,沭阳县对2014年该季度的市场主体进行了调查。调查总结了基本情况和改革过程中的工作经验,检讨了不足。同时,还发现,工商体制改革后,市场主体活力获得了明显释放。对此,,实行对点服务,优化服务手段,推行电子化登记等等举措,使得本县的工商登记改革初见成效。除此以外,。

  一、2014年上半年我县市场主体发展的基本情况

  (一)全县市场主体基本情况。截至6月底,全县共有各类市场主体263772户,比上年同比增长22.31%,注册资本(金)6641278.15万元,比上年同比增长27.24%。内资企业36051户(其中私营企业34439户),外商投资企业129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862户,个体工商户224730户。各类市场主体中,个体工商户数量仍占我县市场主体的主导地位;在三产中第三产业占据绝对优势。

  (二)新增市场主体基本情况。2014年上半年,全县新登记各类市场主体22275户,注册资本(金)755117.11万元。从注册资本来看。总体上看,新增企业具有投资额大,注册资本高等特点,注册资本总额增长明显。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有194户,注册资本1000万以上的有146户。从产业分布来看。三大产业均呈增长势头,其中第三产业增长尤为明显。新增一二三产业市场主体数分别为3906户、2670户、15699户,分别占新增市场主体总的17.5%、12.0%、70.5%。

  二、我局在促进市场主体发展上的主要做法

  (一)调整登记权限。为提升登记服务水平,提高行政效能,优化营商环境,我们扩大了基层分局注册登记权限,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基层分局委托登记权限的通知》,委托基层分局以县局的名义,直接受理、核准有限责任公司及分支机构、非公司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及营业单位的设立登记,方便了企业就近办理营业执照

  (二)实行对点服务。为加大对我县境内的重点企业(项目)实行特殊的注册登记服务,县局出台了《企业直通直达服务制度》和《企业容缺登记制度》,对重点企业(项目)实行直接申报、直接协调、直接反映、直接服务的工作机制,在登记法规政策辅导、登记手续指导、本部门间的沟通协调解决方面提供全方位、便捷高效的登记审批服务,在企业登记过程中对相关申请材料容许进行容后补齐和容后修改,方便了重点企业(项目)的快捷设立。

  (三)优化服务手段。通过出台《注册登记预约服务制度》和《企业网上登记寄递服务操作规程》,对在特定时间(含法定节假日)办理工商事务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特殊对象和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等特定对象实行预约服务制度。允许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外商投资有限公司的设立(不含分支机构)进行网上申请、工商部门核准后寄递营业执照,减少了申请人的往返,进一步提升营业执照的办理效率。

  (四)推行电子化登记。我局登记注册窗口建立了网上登记辅助系统,可以充分利用网上登记辅助系统便利化登记的功能,为市场主体的工商登记提供高效服务。该系统通过场景式服务,自动生成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章程等注册登记自备文书,解决了企业普遍反映的登记材料准备难问题。同时在登记窗口张贴网上登记须知和网上登记流程示意图,方便当事人网上申请营业执照,提高市场主体登记的信息化、便利化、规范化水平。

  (五)推进并联审批工作。依照《宿迁市“四证(照)一体”登记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局通过实施“一窗受理、一表填报、内部流转、统一发证”,当事人实现一次性提交申请资料、一次性缴清所有费用和一次性办结市场主体设立所涉及到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国税登记证、地税登记证等审批事项,显著提升了市场主体准入效率。自实施并联审批工作至今,我局通过江苏省企业注册登记并联审批平台共办理企业登记了沭阳可必来园林绿化工程有限公司、沭阳县志成皮草有限公司等283户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