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涂改营业执照,罚!

发布时间:2019-08-30 22:52:15


日前,永安市新桥工商所连续查获两起涂改执照案。

熊某于2005年6月下旬从原店主罗某处转让小吃店,从事家庭经营制售风味小吃。当时,罗某未及时将营业执照注销,留在了店内,于是,7月份,熊某就在罗某的营业执照上动起了歪主意:将妻子的姓名用电脑打好,裁成长型小方块,贴在罗某营业执照“经营者姓名”栏上,把原经营者姓名“罗某某”覆盖,并以此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了经营者姓名为妻子“赖某某”的《卫生许可证》。徐某,2004年9月30日从工商部门办理了营业执照,从事竹香芯加工。2005 年3月份办理税务登记,为逃避之前几个月的税收,徐某用小纸片把原来的发照时间改成了“2005年3月1日”,并以涂改后的执照复印件办理了税收登记。

今年1月以来,结合个体年检,新桥工商所对个体营业执照进行逐户清理,严格执照正、副本、前置审批许可检查,在熊某和徐某的营业执照上,执法人员发现了执照淡黄色底面上的白色小纸条。熊某、徐某的行为明显属涂改营业执照行为,工商所依法对他们进行立案查处,并分别处以800元、3000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