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分类宜粗不宜细
发布时间:2019-08-30 20:45:15
昨日对外公布的《关于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的指导意见》相关问题,,分类是因企施策推进改革的基本前提,分类宜粗不宜细。
,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并科学分类,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前置性工作,重大改革举措的完善和落地,都需要以清晰界定国有企业功能与类别为前提。
“对国有企业一概而论、不加区分地推行改革,将会使改革措施缺乏针对性,实施效果也会大打折扣。对国有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有利于根据不同类型企业特点有针对性推进改革,将改革引向深入。”这位负责人说。
,分类要充分考虑企业的功能作用和未来发展方向,、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同时推动企业更好地提供公共服务、发展重要前瞻性战略性产业、保护生态环境、支持科技进步、。
同时,“分类要充分考虑企业经营的多样性、复杂性,分类宜粗不宜细。”这位负责人称,考虑到企业所属行业特点以及各地不同发展实际,在遵循国家统一分类原则的前提下,应允许各地结合实际,界定国有企业功能类别。
关于国企功能界定与分类组织实施,,应按照“谁出资谁分类”原则,由履行出资人职责的机构负责制定分类方案,对所出资企业进行功能界定与分类;。
这位负责人还提醒,企业的功能不是一成不变的,应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国家战略的需要,结合企业不同发展阶段承担的任务和发挥的作用,在保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适时对企业功能定位和类别进行动态调整。
(原标题::国有企业分类宜粗不宜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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