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造假案后是我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异化
发布时间:2019-08-21 16:26:15
福建石狮市漂流岛服饰有限公司通过伪造起诉材料,轻易获取中国驰名商标司法认定。近日,这起造假案露出了马脚。判决该案的抚州市中级法院也对案件启动了再审程序。
一家在当地默默无闻的小企业,弄虚作假、伪造税务机关公章获取中国驰名商标认定,这起看似荒唐的造假案背后折射的是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的异化。
根据我国《商标法》及《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相关规定,国家工商总局商标局、商标评审委员会或人民法院依照法律程序认定的驰名商标,可以在个案中获得更高程度的法律保护,他人抢注、复制、模仿该驰名商标,以该驰名商标登记为企业名称或商号、注册域名等行为都将被认定为侵权,权利人可以请求对方停止侵权行为并赔偿损失。
法律专家指出,驰名商标认定实质上是对商标保护的一种手段,强调个案处理、被动保护,驰名商标不体现商品质量和品牌美誉度,并非荣誉称号。但是,在现实中,驰名商标就是作为一种带给产品美誉的东西而被追逐的,而且参与其中的各方对此都心知肚明。
目前,通过行政认定和司法认定的中国驰名商标已达上千枚,并呈逐年上升趋势。不少企业将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作为快速提高产品知名度、获得政策优惠、占据市场的捷径;一些政府以辖区内拥有的中国驰名商标数量作为政绩夸耀,并出台政策重奖获得中国驰名商标认定的企业,并在税收、工商、融资等方面给予优惠待遇。
近年来,驰名商标认定弄虚作假、驰名商标默默无闻、名牌产品出问题等怪相时有发生,正本清源、恢复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制度本来面目,规范中国驰名商标认定及使用制度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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