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企业财产分配方案
发布时间:2019-09-23 16:10:15
(1)破产企业财产分配方案的概念
破产企业财产分配方案,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债务进行清算,在返还第三人的财产、清偿剔除权、共益债权以及行使抵消权以后,将剩余财产进行变卖而取得现金,然后经过法定程序,按申报债权的程序与债权额相应的比例而制订出清偿债权的计划,用以指导清偿程序的实施。
(2)破产企业财产分配方案的结构及写作方法
破产清算组在实施分配之前,除进行破产财产管理、变卖、规定受偿顺序等准备之外,应将财产分配方案制定出来,分配方案的内容是规定分配的比例及方法。具体作法是制成分配表。分配表的内容应包括下列几
项:
①参加分配者
应参加分配的债权人姓名和住所,法人组织的名称和营业所在地。
②参加分配的债权额
参加分配债权,应当区别有无优先权,有优先权的债权人按照顺序受偿。我国企业破产法第37条明确规定了清偿顺序。这个清偿顺序是:
a 破产企业所欠职II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b 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c 破产债权。
③参加分配能够得到的金额
如果分配是清偿工资债权和税债权,还应编制破产企业职工工资表格,其中包括所欠职工工资的清偿表格及拖欠职工劳动保险费用的款项金 额。同时,要附加破产企业所欠税款表,列明税目及数额。
分配方案所以用各类表格形式制定出来,主要是作为分配的依据,以便更有效地、合理地、合法地实施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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