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

发布时间:2019-08-24 19:06:15


  公司上市的基本流程怎么走?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上市公司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下面由小编在本文整理介绍相关内容。

  一、根据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其股票上市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二)公司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三)开业时间在3年以上,最近3年连续盈利;原国有企业依法改建而设立的,或者本法实施后新组建成立,其主要发起人为国有大中型企业的,可连续计算;

  (四)持有股票面值达人民币1000元以上的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向社会公开发行的股份达公司股份总数的25%以上;公司股本总额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其向社会公开发行股份的比例为15%以上;

  (五)公司在最近3年内无重大违法行为,财务会计报告无虚假记载;

  二、上市公司具有如下法律特征:

  1、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具有股份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特征。

  如股东人数广泛性,股份发行的公开性、自由性,股份的均等性,公司经营的公开性。

  2、上市公司是符合法定上市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

  我国公司法对上市条件有严格规定,只有符合条件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才可以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3、上市公司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虽然股份有限公司符合上市条件,但其发行的股票并不必然进入证券交易所交易。只有依法经批准,所发行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股份有限公司才能被称之为上市公司。

  公司上市怎样申报

  1、初审

  中国证监会收到申请文件后在5个工作日内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未按规定要求制作申请文件的,不予受理。同意受理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收取审核费人民币3万元。

  中国证监会受理申请文件后,对发行人申请文件的合规性进行初审,在30日内将初审意见函告发行人及其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自收到初审意见之日10日内将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报至中国证监会。

  中国证监督会在初审过程中,将就发行人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征求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和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意见,两委自收到文件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意见函告中国证监会。

  2、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中国证监会对按初审意见补充完善的申请文件进一步审核,并在受理申请文件后60日内,将初审报告和申请文件提交发行审核委员会审核。

  3、核准发行

  依据发行审核委员会的审核意见,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发行申请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予以核准的,出具核准公开发行的文件。不予核准的,出具书面意见,说明不予核准的理由。中国证监会自受理申请文件到作出决定的期限为3个月。

  发行申请未被核准的企业,接到中国证监会书面决定之日起60日内,可提出复议申请。中国证监会收到复议申请后60日内,对复议申请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