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高院关于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履职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8-09 17:32:15


  核心内容:自12月21日起,广州中院不再受理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根据广东省高院公告,、裁定和调解书的执行问题,。以下是公告全文内容。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在北京、上海、,。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

  二、、上海、、、上海、,在广东省内跨行政区域管辖全省除深圳市以外的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技术秘密、计算机软件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案件以及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的民事案件;管辖对广州市政府和广州市内各区政府所作的涉及著作权、商标、不正当竞争等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商标、技术合同、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民事和行政判决、裁定的上诉案件。

  三、、上海、。2014年12月20日以前,当事人、行政案件,立案但尚未审结的,继续审理。

  四、。2014年11月2日以前,、行政案件,,继续审理。2014年11月3日以后,、行政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