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吸收合并的法律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15 05:15:15


  吸收合并的法律程序:公司需合并的,公司股东会应作出决议,并按《公司法》的规定,履行通知债权人、处理债权债务义务之后,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相关登记材料,申请变更登记。吸收合并的法律程序:

  吸收合并

  吸收合并是指一个公司吸收其他公司后存续,被吸收公司解散,合并后存续公司应办理变更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解散公司应办理注销登记。

  1、合并后存续公司办理变更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变更登记申请书》;

  (2)合并各方签订的合并协议和合并各方股东会(或其所有者)同意合并的决议(主要写明由哪些公司合并以及合并的主要内容)。

  (3)刊有合并各方合并内容至少三次公告的报刊。

  (4)合并后需解散公司各自作出的债务清偿或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5)公司新一届股东会决议(主要写明合并后公司的总股本及其股本构成、公司领导班子有否变化、公司章程修改、其他需变更的事项)。

  (6)章程修正案(主要列示章程变动情况对照表)或新章程。

  (7)由全体股东出具的《确认书》。

  (8)新增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9)《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A:法人)》、《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B:自然人)》、《公司法定代表人履历表》、《公司董事会成员、经理、监事会成员情况》。

  (10)合并后需解释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发照机关印章)、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2、合并后解散公司办理注销登记,应提交下列文件、证件: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 《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