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认定虚假出资?

发布时间:2019-08-06 07:09:15


  如何认定虚假出资

  《最高检、追诉标准的规定》:“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案(刑法第159条)公司发起人、股东违反公司法的规定未交付货币、实物或者未转移财产权,虚假出资,或者在公司成立后又抽逃其出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

  1、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给公司、股东、债权人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数额在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

  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

  致使公司资不抵债或者无法正常经营的;

  公司发起人、股东合谋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因虚假出资、抽逃出资,受过行政处罚二次以上,又虚假出资、抽逃出资的;  4利用虚假出资、抽逃出资所得资金进行违法活动的。”

【延伸阅读】

注册成立公司的具体流程

各类公司的具体经营范围(供参考)

公司股东变更样板

贸易公司经营范围怎样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