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母子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设计思考

发布时间:2019-08-11 03:24:15


  核心内容:本文主要从七大方面来对集团母子公司财务内控制度设计的思考。具体是:资金管理、筹资管理、投资管理、收益与分配管理、内部审计与公司考评、财务人员管理、财务信息管理等。

  (一)资金管理

  资金的有效使用与风险控制是一个企业的首要问题。要加强资金管理,充分发挥集团优势,合理有效使用资金和防范资金风险,主要应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母公司有必要根据子公司业务特点和经营规模,核定各子公司原始资本、相应的流动资金需求及借款信贷额度。

  2、子公司经营或发展需要超预算增加资金时应向公司总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至少应说明增加原因、筹资方式、筹资渠道、资金偿还期限、资本成本。

  3、针对专门用途的资金应制订专门的管理办法,做到审批流程清晰,专款专用。

  4、为了防范风险,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拆借资金或提供担保抵押

  5、公司总部因业务需要在不影响子公司经营及需求的前提下,可以调度子公司资金;子公司之间也可相互调借,但子公司间的调借行为需得到公司总部总经理、财务总监的联合批准。

  (二)筹资管理

  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筹资时均应充分考虑资金成本,并合理安排筹资方式和筹资期限。对子公司的筹资管理应区分不同的方式进行控制,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

  1、子公司应按资金的需求安排筹资计划,并报母公司通过。

  2、子公司应严格按批准的计划进行筹资,在母公司核定的信贷额度内的银行借款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子公司可以自行决定。

  3、超过母公司核定额度的对外融资,子公司需向母公司总部提出申请,申请报告应说明增加原因、筹资方式、筹资渠道、资金偿还期限、资本成本,并经母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三)投资管理

  子公司应在其公司章程中明确投资管理权限,并制订投资管理内控制度,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控制度应提出明确的要求:

  1、要明确子公司董事会、股东会以及董事长、总经理的投资权限。

  2、要明确投资超计划的管理权限,对不同程度的超额应规定不同的审批权限与流程,不宜“一刀切”。

  3、对子公司风险性投资应作较严格的管理要求。为了有效控制风险,除子公司性质特殊外,一般不得进行风险性投资。

  (四)收益与分配管理

  1、集团对子公司的收益控制,主要通过制定统一的会计政策和实施目标预算管理来实现。

  2、分配管理主要涉及利润分配和员工分配两个方面。利润分配一般在公司章程中都有明确的规定,母公司只需作出派出董事或相关人员事前报告与取得授权方可表决的规定。在员工分配方面,母公司应要求子公司上报员工的年度薪酬及考核方案,经母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或相关授权人批准后方可实施。

  (五)内部审计与公司考评

  在设立或控股子公司时应明确母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内审与考评。子公司接到母公司审计或考评通知后应做好相应准备,并积极主动配合。一方面,母公司应成立考评小组对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其他高管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与其薪酬挂钩。另一方面,对子公司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与执行、风险控制情况进行重点考评,主要内容应包括:(1)企业相关内控制度的建立健全情况;(2)企业相关内控制度执行情况;(3)企业资产安全、完整情况;(4)绩效目标完成情况;(5)集团公司下达的其他任务执行情况。

  (六)财务人员管理

  通过对子公司财务人员的控制,加强财务监控,这是提高母子公司财务内控效率的有效途径。目前对子公司财务人员控制的模式通常有委派制、指导制、监督制三种,母公司可以按自身特点选用,但不管选用何种模式,均须建立母公司派出财务总监制度及管理办法。母公司派出的财务总监应享有对子公司财务计划制订的参与权,财务计划执行的监督权;对子公司重大财务事项,财务总监与总经理或董事长共享签字权,并承担保证财务信息真实可靠等责任。

  (七)财务信息管理

  集团母子公司间财务信息是否畅通,不仅关系到整个母子公司间财务内控的运行效率,而且关系到公司风险控制的及时性与有效性。财务信息系统应包括财务信息内控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和财务网络电算化。母子公司信息管理的内控制度应着重明确以下方面:

  1、企业财务信息的保密性。

  2、子公司应按集团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会计信息披露的要求,及时编制并向母公司财务部报送会计报表、相关财务分析等资料。

  3、子公司及其所属控股企业的会计报表应接受母公司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4、明确子公司应及时向母公司财务部和其他相关部门报告的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