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号所得税的解释

发布时间:2019-08-19 11:17:15


  核心内容:为了便于所得税--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的应用和操作,现就以下问题作出解释:(1)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2)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3)所得税费用的计算;(4)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这是由小编为您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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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

  二、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

  三、所得税费用的计算

  四、递延所得税的特殊处理

  正文:

  一、所得税会计的基本要求

  (一)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所得税会计是以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及其附注为依据,结合相关账簿资料,分析计算各项资产、负债的计税基础,通过比较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异,确定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资产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资产的账面价值小于其计税基础或者负债的账面价值大于其计税基础,产生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按照税法规定允许抵减以后年度利润的可抵扣亏损,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按照暂时性差异与适用所得税税率计算的结果,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其中,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应当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该应纳税所得额为未来期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实现的应纳税所得额,以及因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在未来期间转回相应增加的应税所得,并应提供相关的证据。

  (二)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的转回

  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后,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于以后期间转回的,应当调整原已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及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