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资产转移的应用指南

发布时间:2019-08-18 13:11:15


  核心内容:企业终止确认某项金融资产,是指将该金融资产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本文是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的应用指南,主要讲解了有关金融资产转移的内容,这是由小编为您整理,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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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二、金融资产转移的计量

  正文:

  一、金融资产终止确认

  (一)根据本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终止确认某项金融资产,是指将该金融资产从其账户和资产负债表内予以转销。

  以下例子表明企业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以不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当日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外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极小可能会到期行权)。

  以下例子表明企业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不应当终止确认相关金融资产:

  1.企业采用附追索权方式出售金融资产;

  2.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协议,在约定期限结束时按固定价格将该金融资产回购;

  3.企业将金融资产出售,同时与买入方签订看跌期权合约(即买入方有权将该金融资产返售给企业),但从合约条款判断,该看跌期权是一项重大价内期权(即期权合约的条款设计,使得金融资产的买方很可能会到期行权);

  4.企业(银行)将信贷资产整体转移,同时保证对金融资产买方可能发生的信用损失进行全额补偿。

  (二)根据本准则第九条规定,企业对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的金融资产转移,应当判断是否放弃了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应当重点关注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如果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与其不存在关联方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说明转入方有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同时表明企业(转出方)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从而应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