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发布时间:2019-08-30 03:11:15


  交通肇事罪,是一项十分恶劣的犯罪行为,是一种严重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在我国刑法中,对于交通肇事罪有怎样的认定标准呢?此外对于交通肇事罪有怎样的量刑标准呢?今天小编就为大家讲解下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各位一起来看看吧!

  交通肇事罪的认定标准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即可定交通肇事罪:

  1、死亡1人或者重伤3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2、死亡3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以上的。注意,此处的30万元以上的数额,不是指事故本身造成的财产损失数额,而是指行为人无力赔偿的数额。按此标准,财产直接损失数额不到30万元,或者损失虽远远超过30万元但赔偿后不足30万元的,都不构成本罪;

  4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下列情形之一的: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

  下列行为,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三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三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的。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1、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2)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3)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4)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5)严重超载驾驶的;

  (6)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

  下列行为之一,视为“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

  1、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伤五人以上;

  2、负事故同等责任的:死亡六人以上;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在六十万元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且无能力赔偿。

  交通肇事罪怎么判刑

  根据刑法第133条的规定,犯交通肇事罪的,;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因逃逸致人死亡的,。

  上述其他特别恶劣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死亡2人以上或者重伤5人以上,负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

  (2)死亡6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3)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60万元以上的。

,希望对各位有所用!

  (责任编辑:小梅猫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