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清算组清理公司财产的程序

发布时间:2019-08-24 12:20:15


公司解散清算的目的是对公司债权人利益、公司股东的利益和社会经济秩序的保护。公司清算组一旦成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应当全面向清算组移交公司管理权,清算组应及时接管公司事务,清理公司的债权债务

  首先,清算组应当确定公司的财产范围,这种财产范围一般包括:公司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公司享有的债权;公司解散时享有的股权;公司享有的其他财产权利。

  其次,清算组应当接管公司财产。将公司的实物和债权进行清查登记;同时对公司享有的债权进行确认;调查公司对外投资情况;对公司的其他权利进行登记;最后还要对

公司的非金钱财产进行财产估价。

最后,清算组应当要求占有清算公司财物的持有人交还其财物,如果相应的财物无法交回,则可以要求相应的持有人作价清偿;如果清算公司向外进行了投资,则应当严格按照《公司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回收对外投资;责成相关股东交足尚未缴纳或者抽回的出资。

清算是终止公司人格必经的法律程序,如同注册是公司取得法律人格的必经程序一样。公司清算是依法定程序清理公司债权债务,处理公司剩余财产并最终终止公司法律人格的法律制度。

随着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涉及公司清算等方面的问题会越来越多,尽管立法机关已对公司法进行了修改,但在实践中有的问题仍不断暴露出来亟须解决。作为公司登记机关认定清算组成员的有效性,直接关系到终止公司人格之后债权人的债权能否得到清偿,公司股东对公司享有的股东权益能否得到实现,社会经济秩序能否得到维护等一系列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