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本

发布时间:2019-08-30 20:42:15


  在一个企业经营不善面临遇到重大危机时,,,是企业的一种权利,可以实施和撤回。那么,撤回破产申请时候,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本该怎么写呢?以下将由小编为您带来详细介绍

  一、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本

  撤回破产申请书

  申请人:

  XXXX年X月X日,XXX企业因为经营不善面临倒闭,于XXXX年X月X日向贵院提交了企业破产申请书,在破产申请审批未下达期间,我司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尚未到达非破产不可的境地,企业经营状况也有所好转,并且权人与债务人已就债务达成了偿债协议,所以特向贵院申请撤回之前的破产申请。

  此致

  申请人:XXX

  XXXX年X月X日

  二、撤回破产申请法律规定

  根据《破产法》第9条的规定,,申请人可以请求撤回申请。我国破产法采取的是受理开始主义,,程序尚未开始;,程序才告开始。除清算责任人外,,其撤回申请也是行使权利。但是,申请人的撤回权是有时间限制的,。,申请人请求撤回破产申请的,应予驳回。

  根据司法解释,,在撤回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由破产申请人承担。

    三、撤回破产申请的条件

   1、债务人不具备破产条件。

  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主要依据的事实就是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而且拒付的时间较长,因而,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情况只是某方面的了解,对债务人经营状况的判断可能会有些片面。而且在近几年的经济生活领域当中,有的企业即使有支付能力,对于债务也采取能拖则拖的态度,而我国《破产法》对于债权人作为破产申请人,无论债权数额多少,都享有破产申请权,这对于保护小额债权人的利益是有益的。

  债权人及时行使其申请权,其意义一方面是保障债权受偿,避免出现某个债权人通过民事执行来独自得到清偿的情形,另一方面在某种程度上也能遏制赖帐现象。债务人如果不具备破产原因,在破产宣告前,会采取积极的措施,举出证据证明自己未达破产界限,仍然有偿债的能力。,债务人确实不具备破产原因,而债权人得知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其若撤回破产申请的,。

   2、债权人与债务人已就债务达成了偿债协议。

,主要是以债务人是否具备破产原因来分析。如果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那么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的偿债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达成的,此时,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的,。如果债务人具备破产原因,而又与债权人达成了偿债协议,这种情况下,债权人若行使自己的撤回权,则势必造成对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的侵害。就主观方面分析,债权人与债务人存在着恶意串通,损害的是众多债权人的利益,因此,债权人与债务人达成偿债协议的行为是无效的。

  依据《破产法》第12条规定:,债务人对部分债权人的清偿无效。”因此,对这种违反法律的行为,、继续审理破产案件。

  以上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债权人撤回破产申请书范本全部内容。综上,,当您满足特定条件时,,,但是在撤回之前已经支出的费用将由破产申请人自己承担。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