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的财产分配顺序

发布时间:2021-05-08 05:33:15


  公司的财产分配顺序

  《破产法》 第三十七条 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报请人民法院裁定后执行

  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二)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三)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