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条件的具体内容
发布时间:2019-08-04 05:44:15
破产的条件(民诉法第119条、破产法第7条、破产法意见第8条)
(1)企业法人严重亏损;
(2)因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
如果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是被申请破产的法人的债权人,他只需证明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即可,所谓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债务清偿期限已经届满、债权人已要求清偿、债务人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债务人停止支付到期债务并呈连续状态,如无相反证据,可推定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时应当提供关于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数额以及有无财产担保(证明有无优先受偿权)的有关证据。
3.管辖
。
4.破产的程序
(1)申请的提出
,并发出公告。
(4)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在三十日内、,逾期未申报视为放弃债权。
(5)对债务的人的财产进行清算。
(6)债务清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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