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注销清算决定
发布时间:2019-12-18 21:58:15
公司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撤销分公司的,应当自撤销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该分公司的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分公司注销登记的程序是:
1、自做出注销决定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
2、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60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三次;
3、清偿分公司债务,到税务部门办理完税证明;
4、填写注销登记申请书,提交登记文件、证件,按约定日期领取核准通知书。
最新资讯
-
09-06 0
-
08-28 2
-
08-14 1
-
08-14 1
-
08-26 2
-
03-01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