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缺陷引发上市公司理财黑洞
发布时间:2019-08-22 13:32:15
○不充分的信息披露助长了违规行为
○对委托理财行为缺乏有效监控,决策程序极不完善
○大多数委托理财协议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受托方的诚信意识缺失使委托理财风险难以控制针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地雷集中引爆、黑洞频现的现状,本报就此开展了资本市场专题调研。
调研显示,尽管近几年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金额的绝对值有所降低,但能够从中"全身而退"的公司越来越少,一些公司甚至出现了巨额亏损,颗粒无收。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委托理财存在四大"缺陷"。
记者通过调研发现,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充分的信息披露助长了委托理财违规行为。目前委托理财"触礁"的上市公司,大多数在信息披露上存有"猫腻",由此放大了理财风险。
第二,对委托理财行为缺乏有效的监控,委托理财决策程序极不完善。由于不少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导致一些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决策草率,上亿元的委托理财经董事长或证券投资部经理大笔一挥就轻松流出上市公司。
第三,大多数委托理财协议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许多上市公司与受托公司签定委托理财协议时,加上了"保底"、"保本"等相关条款,以为这样就高枕无忧,殊不知这些"保底"、"保本"条款并不受法律保护。
第四,受托方的诚信意识缺失也使得委托理财风险难控。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一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专题研究报告显示,随着行情的变化,再加上一些上市公司也意识到委托理财的风险,委托理财的资金规模从2003年开始就已经逐步减少。然而,委托金额绝对值的降低,并不意味着委托理财情况的好转。今年上半年在深市涉及委托理财的32家上市公司中,只有8家公司有收益,共计1069万元;有5家公司因为委托理财计提12431万元的减值准备;其余公司均无收益。总体来看,这18亿元的委托理财不但颗粒无收,还亏损11362万元,平均收益率为-1.6%,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风险正逐步放大。
针对这些现象,法律专家纷纷建议,应从制度建设和完善层面着手,尽快建立追责机制,以加强委托理财风险的控制和防范,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记者王璐)
○对委托理财行为缺乏有效监控,决策程序极不完善
○大多数委托理财协议存在较大法律风险
○受托方的诚信意识缺失使委托理财风险难以控制针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地雷集中引爆、黑洞频现的现状,本报就此开展了资本市场专题调研。
调研显示,尽管近几年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金额的绝对值有所降低,但能够从中"全身而退"的公司越来越少,一些公司甚至出现了巨额亏损,颗粒无收。而这种现象的出现主要是因为委托理财存在四大"缺陷"。
记者通过调研发现,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风险主要来自以下四个方面。
第一,不充分的信息披露助长了委托理财违规行为。目前委托理财"触礁"的上市公司,大多数在信息披露上存有"猫腻",由此放大了理财风险。
第二,对委托理财行为缺乏有效的监控,委托理财决策程序极不完善。由于不少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完善,缺乏有效的投资决策程序,导致一些公司委托理财行为决策草率,上亿元的委托理财经董事长或证券投资部经理大笔一挥就轻松流出上市公司。
第三,大多数委托理财协议存在较大的法律风险。许多上市公司与受托公司签定委托理财协议时,加上了"保底"、"保本"等相关条款,以为这样就高枕无忧,殊不知这些"保底"、"保本"条款并不受法律保护。
第四,受托方的诚信意识缺失也使得委托理财风险难控。
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部门一项上市公司委托理财专题研究报告显示,随着行情的变化,再加上一些上市公司也意识到委托理财的风险,委托理财的资金规模从2003年开始就已经逐步减少。然而,委托金额绝对值的降低,并不意味着委托理财情况的好转。今年上半年在深市涉及委托理财的32家上市公司中,只有8家公司有收益,共计1069万元;有5家公司因为委托理财计提12431万元的减值准备;其余公司均无收益。总体来看,这18亿元的委托理财不但颗粒无收,还亏损11362万元,平均收益率为-1.6%,上市公司委托理财风险正逐步放大。
针对这些现象,法律专家纷纷建议,应从制度建设和完善层面着手,尽快建立追责机制,以加强委托理财风险的控制和防范,确保市场的健康发展。(记者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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