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并购方式吸引外资的基本程序

发布时间:2019-09-11 12:51:15


  以并购方式吸引外资的基本程序

  (一) 并购预备阶段

  1、 收集和了解潜在并购方的资信情况

  2、 收集和了解潜在并购方所在国的海外投资法律

  3、 收集和研究中国对外资并购的法律规定

  (二) 达成并购意向和审慎调查阶段

  1、 意向书的基本内容

  (1) 并购方式是资产收购、股权交易还是其他收购方式?

  (2) 售价如何?

  (3) 是否需要卖方股东会的同意?

  (4) 卖方希望买方采用何种支付方式?

  (5) 是否需要政府机构的许可?

  (6) 并购履约所需的主要条件?

  2、买方如何在意向书中加入具有约束力的条款,以避免买方的风险。

  (1) 排他协商条款。

  (2) 提供资料及信息条款。

  (3) 不公开条款。

  (4) 锁定条款。

  (5) 费用分摊条款。

  3、 卖方如何在意向书中加入防范卖方风险的条款:

  (1) 终止条款。

  (2) 保密条款

  ――受约束对象

  ――例外对象

  ――协议内容

  ――卖方资料用途

  ――返还或销毁

  4、 审慎调查的目的

  5、 审慎调查的主要内容

  (1)目标公司所在国(东道国)的外资法律及并购的合法性问题

  (2)目标公司组织和产权结构现状

  (3)股东会或董事会的正式授权及其效力问题

  (4)目标公司的债权债务和义务

  (5)与目标公司有关的各类政府规定和许可文件

  (6)目标公司的纳税数据

  (7)目标公司财务数据

  (8)内部管理制度、文件、协议和雇员状况

  (9)法律纠纷情况

  (10)资产情况

  (11)经营情况

  (12)保险情况

  (13)对外交易中的实质性协议

  (14)环境问题

  (15)市场开拓和价格问题

  (16)知识产权

  (17)其他

  (三) 并购执行阶段

  1、买方谈判的基本策略

  2、卖方谈判的基本策略

  3、并购合同应重点考虑的内容

  (1)并购合法性的依据

  (2)先决条件条款

  ――双方都已取得并购合同签约的一切同意及授权

  ――双方都已取得有关此项并购的第三方的必要同意与核准

  ――至交割日止,双方此项并购活动中的所有声明及保证均应实际履行

  ――在所有先决条件具备后,双才履行股权转让和付款义务

  (3)双方声明、保证与承诺条款

  ――卖方向买方表示并保证没有隐瞒重大问题

  ――买方向卖方表示并保证有法律能力和财务能力并购目标公司

  ――卖方履约日前的承诺

  ――卖方董事责任函

  (4)资产评估

  (5)确定股权转让总价款

  (6)确定转让条件

  (7)确定股权转让的数量(股比)及交割日

  (8)确定股权转让的价值

  (9)设定付款方式与时间

  (10)确定因涉及股权转让过程中产生的税费及其他费用的承担。

  (11)限制竞争条款

  (12)确定违约责任损害赔偿条款

  (13)设定不可抗力条款

  (14)设定有关合同终止、保密、法律适用、争议解决等等其他条款。

  4、律师出具法律意见书

  (四)并购履约阶段

  1、准备履约备忘录

  2、于文件齐备时举行验证会议

  3、按有关规定报批

  4、办理各项登记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