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伤者索要补课费被驳

发布时间:2019-08-25 06:48:15


本报讯 孩子被撞伤后,家长为了不影响孩子学习,聘请老师为其补课。近日,,判令撞人者肖某赔偿受害人王某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4万余元,驳回王某索要补课费的诉讼请求。

,2005年5月17日,13岁的王某步行穿越马路时,被肖某驾驶的轿车撞伤。随后,王某被送往医院治疗。经鉴定,王某所受伤害为轻伤。后经交通事故认定,肖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王某入院治疗期间,王某家人为了不影响其学习,还聘请老师为其补课。

  为此,王某起诉,要求肖某赔偿治疗费和补课费等各项费用共计2万余元。

,肖某虽应负事故全部责任,但对于王某要求肖某承担补课费的诉讼请求,因没有法律的明确规定,故不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