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哥飙车致孕妇受伤 法院判决共同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24 16:22:15
3月9日,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飙车出租车司机高金和陆生被判连带赔偿原告刘燕医疗费等共计6500余元。
1月15日,刘燕从外地回家,因其怀有身孕行动不便,下火车后遂打高金驾驶的出租车前往。途中,高金发现和自己同一出租车公司的陆生驾驶的出租车多次鸣笛,挑衅般快速地超过了自己的车。心里很不服气的高金遂加大油门,又超过了陆生,陆生心里更不服气,又强行超过了高金……如此反复几次。最后,二人驾驶的车辆相撞致刘燕受伤,并撞坏了路边的一根电线杆。
此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该事故属当事人故意造成,不属交通事故;各方当事人就民事赔偿起诉解决。刘燕被医院诊断为:先兆流产,多处软组织损伤。刘燕在医院保胎治疗24天后出院,支出医疗费3400余元。刘燕遂找到高金要求赔偿,但高金称是陆生的车撞翻了自己的车,要刘燕找陆生赔偿,而陆生认为刘燕是乘高金的车出的事故,应由高金进行赔偿。无可奈何的刘燕只好将高金、,要求二人共同赔偿自己各项损失7000余元。
,被告高金和陆生二人故意“飙车”造成刘燕受伤,因本案不属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未进行责任认定,故应认定双方对事故的发生存在混合过错,二人应对原告刘燕的医疗费等费用共计6500余元的经济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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