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太看站牌遭遇车祸 公交公司赔偿
发布时间:2019-08-04 16:02:15
因为站牌对着马路,宗老太站在马路上看车牌时被过路的自行车撞伤。为此,她以站牌设置不合理为由,将苏州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告上法庭。3月12日,.46万元。
2005年11月20日下午5点10分,宗老太在原23路巴士公交劳动路站处看站牌,找要乘坐的车。当时天色已渐变昏暗,而该站牌正好设在人行道边沿,站牌又对着马路,宗老太不得不站在马路上看站牌上的车次。
正当宗老太抬着头全神贯注地看站牌时,一辆自行车突然飞驰过来。由于是下坡路,自行车来不及刹车,一下子将老太太撞出一米多远。宗老太当即倒在地上,头部还撞在了站牌西面的电线杆上,手上拎的鸡蛋也打了一地。
宗老太当即被送进医院。经诊断,宗老太左侧股骨颈骨折,从出事后至2006年10月都在卧床休养。法医鉴定,宗老太的伤势已经达到了8级伤残。
事后,交警部门认定,由于事故发生时,宗老太站在马路上,因此老太太要承担次要责任,按照30%的比例承担损失。
对此,宗老太一家既气愤又无奈。宗老太认为,当时她站在马路上实属无奈,因为她要想看清站牌,就必须站到混合车道上。宗老太的家人认为,巴士公司这样设计,不仅理念上有所欠缺,也给乘客带来了安全隐患。因此要求巴士公司替宗老太承担30%的赔偿,共计2.5万元。
,被告公交公司作为23路公交车路线站牌的安装、管理部门,其在劳动路北侧安装的23路公交站牌位置具有不合理性,牌面的朝向存在安全隐患,将准备乘坐公交车而需查看行进路线的乘客引至人行道外,使乘客处于危险境地,是导致本案事故发生的一个原因,故被告公交公司对本案事故的发生亦存在一定过错,依法判决被告苏州巴士公共交通有限公司赔偿原告宗老太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医疗辅助杂费、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14676.14元。
最新资讯
-
08-17 1
-
08-11 0
-
08-30 2
-
10-31 0
-
08-28 1
-
08-17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