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过马路没走斑马线 被撞成重伤还担责

发布时间:2019-08-23 06:01:15


  曾某横过马路时没走斑马线,被车撞成重伤后将肇事司机唐某及所在单位告上法庭。7月29日,,唐某所在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

  案情

  去年8月25日,当天中午12点10分,曾某来到万福路口,或许因为太阳大,或许因为时间紧,曾某过马路时“偷懒”没有走斑马线,而是直接闯入了机动车道。就这么一霎那,一辆小货车从凯风路往市区方向开来,司机唐某对突然出现的曾某躲闪不及,迎头撞了上去。曾某被送往医院抢救,医生的诊断结果是:闭合性颅脑损伤、脑挫裂伤、多处软组织损伤。更让人乍舌的还有高额的医药费,曾某先后在市内两家三级甲等医院住院治疗74天,花去医疗费13375元,其他还有住院期间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等各项费用共计12860元。亲人的关怀和金钱的投入还是没能完全消除车祸带来的影响。出院后,曾某做了伤残程度鉴定,结论为八级伤残,也就是说,即使花再多的钱治疗,曾某的身体也无法恢复如初。

  这场飞来横祸让曾某失去了很多财富。为了挽回损失,曾某向肇事司机及所在单位提起了诉讼,共计索赔医疗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营养费等11项费用共计139931元。

,认定发生交通事故时,唐某正在上班,他交通肇事造成的赔偿责任应由所在单位承担。案件审理中,法官查阅了车祸发生后交警部门作出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交警认定,唐某驾驶制动性能不合格的机动车遇行人横过道路时未注意避让,是造成此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该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而曾某横过机动车道时未走人行横道,是造成此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应承担该交通事故的次要责任。,并据此确定,除去保险公司应承担的赔偿责任120000元,唐某所在公司承担70%的赔偿责任,曾某自行承担30%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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