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未成年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担责
发布时间:2019-08-29 02:43:15
案例:未成年人驾车发生交通事故由谁担责
【案情】张某承包了一辆货运车,让自己17岁的儿子跟车,耳睹目染儿子也学会了开车,一日张某开长途实在疲劳,让儿子代为驾驶,被设卡的交通警察拦下,张某也受到了处罚。
未成年人的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当从他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未成年人根据年龄大小分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一般来说未成年人多数没有自己的财产或者财产数额很少,少数未成年人因为赠与、继承等获得较多的财产。如果未成年人没有财产或者财产不足赔偿数额的,由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责任的主体,监护人一般就是父母,特殊情况下父母没有监护能力或者已经死亡的,由其他人担任监护人,那么就由父母外的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但单位担任监护人的除外。监护人尽了监护责任的,可以适当减轻他的民事责任。
除了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外,还有两类人可能也要承担赔偿责任,一类是车辆所有人或者实际控制车辆的人(质押权人、承租人等),一类是从未成年人驾车中获得利益的。如果经过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车辆所有人和未成年人的监护人都应该作为民事赔偿主体。未成年人如果未经车辆所有人的许可而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监护人作为民事赔偿主体。如果车辆所有人对车辆的管理有重大疏忽的话,车辆所有人和监护人都作为民事赔偿主体。
张某是车辆承包人,又是车辆营运的实际受益人,而且还是该未成年人的父亲,所以如果一旦发生交通事故索赔的,张某要承担赔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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