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杀死妻女跳楼未遂 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会判死刑?
,1月8日下午3时许,福建省福鼎市桐城街道龙山中路一民房内发生一起命案,造成2人死亡(受害人王某某,女,现年25岁,受害人陈某某,女,现年1岁,两人系母女关系)。
案发后,,迅速开展侦查工作。经公安机关全力工作,犯罪嫌疑人陈某某(男,现年36岁,福鼎市沙埕镇人,系受害人王某某丈夫)畏罪欲跳楼未遂,于当天下午5点50分许被警方控制。
案件相关工作正在进一步开展中。
故意杀人罪在什么情况下会判死刑?
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情节较轻的,。,但我国刑法并没有规定什么样的情况下,,。也就是说,,没有明确的标准和界限。
一般理解,严重的故意杀人罪,。司法实践中多表现为:
1、长期横行霸道、作恶乡里的,如村霸、路霸杀人等;
2、为逃避履行义务,故意杀死权利人的;
3、犯罪集团或团伙杀人案中的主犯,如近年来的涉黑涉恶案件中的首要分子或主犯,;
4、出于狭隘心理,为泄愤、嫉妒、报复他人,消除对手而杀人的;
5、栽赃、嫁祸于他人而杀人的;
6、为毁灭罪证杀人的;
7、劫掠财物,图财害命杀人的;
8、因歼情杀人的;
9、采用特别残忍手段杀人的,如不顾被害人哀求呼救连续打杀、溺水、沉井等;
10、残忍折磨被害人,以增加被害人痛苦杀人的;
11、故意杀人后焚尸、肢解尸体,或以其他方法将尸体销毁的;
12、杀死多人的,此处多人,指2人及以上;
13、极度狂妄,在特定场合杀人的,如在会议过程中,故意杀人等;
14、多次故意杀人的,此处多次,指2次及以上;
15、杀死孕妇的;
16、故意杀人后抗拒抓捕造成新的犯罪或严重后果的;
17、因被害人的死亡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18、杀害社会活动人士、科学家等知名人士的,如杀害外国人,同样的情况,;
19、杀害特殊群体,如残疾人;在呼吁保护弱势群体的形势下,杀害弱势群体成员,;
20、故意杀人行为涉及某段时期特殊形势,如顶风作案的;
21、故意杀人行为触及民愤,民愤极大的;
22、其他情况。
此外刑法规定,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
刑事诉讼法规定,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行为人构成故意杀人罪被依法判处刑罚的,依然需要履行赔偿责任。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并提起具体的赔偿要求。
(编辑:Saku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