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实施细则【全文】
第一章 总 则
。
。,。
"境外机构、组织"包括境外机构、组织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代表)机构和分支组织;“境外个人”包括居住在中华人民共 。
"间谍组织代理人",是指受间谍组织或者其成员员的指使、委托、资助进行或者授意、。。
"敌对组织",,。。
"资助",是指境外机构、 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 、个人提供经费、场所和物资的;
(二) 向境内组织、、场所和物资的;
,是指境内组织、个人的下列行为;
(一) 与境外机构、组织、;
(二) 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的资助或者指使,;
(三) 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建立联系,取得支持、帮助,。
;
(一) 组织、;
(二) 捏造、歪曲事实,发表、散布文字或者言论,或者制作、传播音像制品,;
(三) 利用设立社会团体或者企业事业组织,进行危害国家安 全活动的;
(四) ;
(五) 制造民族纠纷,煽动族分裂,;
(六) 境外个人违反有关规定,不听劝阻,。
,。
第十条 对背叛祖国、,,、追捕。
,对发现身份不明、,可以检查其随带物品。
,可以配置特别通行标志和警灯、警报器。
,、器材等设备、设施,可以责令有关组织和个人进行必要的技术处理;拒绝或者没有能力进行技术处理的,可以予以封存、扣押,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不受其他组织和个人的非法干涉。 ,。,应当严格依法办事,不得超越职权、,不得侵犯组织和个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 机关、,动员、,。
,向所在组织报告的,,不得延误。
第十七条 公民和组织支持、,、公安机关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制止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
"重大贡献":
(一) ,发现、;
(二) ,防范、;
(三) ,表现突出的;
(四) ,,表现突出的;
(五) 在教育、动员、组织本单位的人员防范、,成绩显著的。
"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是指:
(一) 不应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携带、存放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二) 可以知悉某项国家秘密的人员,未经办理手续,私自携带、留存属于该项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
"专用间谍器材",是指进行间谍活动特殊需要的下列器材:
(一) 暗藏式窃听、窃照器材;
(二) 突发式收发报机、一次性密码本、密写工具;
(三) 用于获取情报的电子监听、截收器材;
(四) 其他专用间谍器材。
专用间谍器材的确认,。
第四章 法律责任
,或者本细则第六条所列的经费、场所和物资,、扣押、冻结;所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根据不同情况,。,一律上缴国库。因泄露国家秘密所获取的财物,。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构成犯罪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分,、训诫或者责令具结悔过。
"立功表现":
(一)揭发、,情况属实的;
(二)提供重要线索、证据,;
、;
。
"重大立功表现",。
,,、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
,公民和组织依法有义务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拒不提供或者拒不协助,,。
,,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非法拘禁、刑讯逼供,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