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大学生利用白条漏洞骗走京东110万 诈骗罪如何量刑?
3月8日,,9名被告人平均年龄不到28岁,其中还有4名大学生。
,2017年2月,就读于湖南某学院的大三学生汪某听人说,京东平台推出“京东白条”的赊购业务,很容易通过审核,汪某瞬间意识到这是个“赚钱”的渠道。于是,汪某当即联系了老乡张某决定先试一下。
随后,汪某从长沙某高校附近的一个网吧,花了200元购买了一张在校学生的身份证。然后,他又买了一张手机卡。汪某利用买来身份证上的信息、以及新购买到的手机号在学信网上注册了一个帐号,并查询到这张身份证对应的学籍信息。
通过查询到的学籍信息,汪某便在京东平台申请了一个帐号,并提交了“京东白条”赊购业务的申请。
做完赊购业务申请后,汪某把身份证和学籍信息全部转交给了张某,张某利用学籍信息来到了该身份证人的大学,并找到了该学校的京东面签官(一般为大学生兼职),进行现场面签。
张某手持买来的身份证和查询到的学籍信息向面签官申请进行“京东白条”审核。面签官仅对张某进行简单的问询式面签,对身份信息并没有进行仔细核对,就完成了初审,然后把初审材料发往公司后台,由公司后台进行最终审核。
审核通过后,汪某利用审批通过的“京东白条”赊购额度在京东平台购买了一台6000余元的手机。手机到手后,汪某立即将手机邮寄到深圳,以原价八八折的价格进行销赃获利5200元。
第一单“生意”成功后,汪某和张某都尝到了甜头,两人开始招兵买马,进行大规模的骗购。
汪某雇佣张某谦、刘某良、刘某婷等人员负责购买身份证和手机卡、查询学籍信息、注册京东帐号,申请“京东白条”赊购业务和收货,发货及货物的变现;张某雇佣彭某为等15名人员冒充大学生,找面签官进行面签审核。
2017年10月11日,京东金融公司总部在日常交易监控中发现一团伙多次冒用他人身份进行线下和线上视频面签骗取白条额度并进行购物消费。
在欠款到期后,京东公司电话联系身份证上的人员,其均表示从未进行视频面签申请“京东白条”,也未使用“京东白条”额度进行购物消费。。
公安机关立案后,将汪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先后抓获。汪某、张某供述,自己通过上述作案手法,共诈骗京东金融公司110余万元商品。
最后,,并处罚金8万元;,并处罚金5万元。。
大学生汪某坚持认为,京东自身漏洞,是他走向犯罪并越陷越深的诱因。而在诈骗京东白条案的多起案例中,,被告人利用了京东的审核漏洞。
诈骗罪如何量刑?
1、犯本罪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
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拘役、管制、单处罚金法定基准刑参照点】
(一)诈骗不足4000元的,为罚金刑;4000元以上不足5000元的,为管制刑;5000元的,为拘役三个月,每增加167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1万元的,,每增加1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二)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拟处拘役刑的,;拟处管制、罚金刑的,升格为拘役刑。
诈骗4万元的,,每增加2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诈骗20万元的,,每增加4000元,刑期增加一个月。
【重处情形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重处10%:
(一)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诈骗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
(二)惯犯或者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
(三)诈骗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急需的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或者造成其他严重损失的;
(四)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救济、医疗等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
(五)挥霍诈骗的财物,致使诈骗的财物无法返还的;
(六)使用诈骗的财物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七)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八)被告人曾因犯罪被判刑或因诈骗被行政处罚的;
(九)诈骗作案10次以上的。
【缓刑适用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缓刑:
(一)未退赃或退赔的;
(二)未主动接受财产刑处罚的;
(三)有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编辑:橙籽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