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事实,骗取他人钱财,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1-12-17 23:46128互联网法律知识网本文有501个文字,大小约为3KB,预计阅读时间2分钟
【导读】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01年至2012年间,王翠琴虚构其工厂资产价值一亿元等事实,以许诺给付高额利息、负责偿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2001年至2012年间,王翠琴虚构其工厂资产价值一亿元等事实,以许诺给付高额利息、负责偿还银行贷款本金、利息等费用为诱饵,骗取被害人张某1、于某2、胡某、苏某、李某1、聂某、于某1、李某2、曾某2等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308.119万元,其中,王光宇虚构其公司资产价值一亿元的事实,帮助王翠琴诈骗被害人李某2、曾某2238万元。王翠琴于案发前归还355.371161万元,案发后归还52.971191万元。王翠琴、王光宇分别于2021年4月15日、2021年9月12日被查获归案。王翠琴、王光宇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王翠琴单独或伙同王光宇采用虚构事实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均已构成诈骗罪,且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均应予惩处。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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