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能出来?

【导读】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一份对当时发生的事故作出的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鉴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能出来?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能出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由交警部门出具的一份对当时发生的事故作出的一份有法律效力的鉴定书。那么交通事故认定书下来怎么谈赔偿?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能出来?交通事故认定书多久能出来?接下来就让法律知识网的小编来带你们了解一下吧。

1、让责任方保险公司将赔款直接打入你的账户

让责任方跟他的保险公司协商并签订一个协议,同意把赔款直接打到你账户。注意,必须是对方去保险公司办理相关手续后,保险公司才可能将赔款给到我方。之后你跟维修店协商,先开出维修发票。因为自己车子还在维修店押着,所以维修店有理由答应要求。我方拿着维修发票找责任方保险公司理赔,这样就可以绕过耍赖的责任方,直接和他的保险公司谈理赔。等赔款到账后再拿去维修店付维修费即可。

如果事故的责任方不肯付钱,严格来说就已经属于经济纠纷了。此时交警已经判责,但并没有再多的干涉权利。那么就要打110找警察了,正常来说,警察会打电话警告责任方。对方感到压力,说不定就会乖乖垫付钱了。

交通事故认定书做出来的时间需要按照当时的各种情况来考虑,一般最短是三天最长的话则需要一个月,划分的话则是按照以下的条件来划分:第一,如果交通事故的责任清晰明确,交警可以适用简易程序来处理交通事故,在这种情况下,交警可以当场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如果在现场不具备当场作出的条件,比如天气恶劣的原因,交警需要在三日内作出认定书;第二,如果适用普通程序进行责任认定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会在10日内做出;第三,如果在事故认定过程中需要检测、鉴定的,那么事故认定书会在鉴定结果出来之日起5日内做出,做检测鉴定通常需要一个月左右,所以在这种情况下鉴定书通常需要一个多月才能做出;第四,如果在事故中,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罪和危险驾驶罪的,在事故事实清楚、成因明确且当事人没有异议的前提下,各方当事人可以一起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经过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在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可以做出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二十四条 交通警察适用简易程序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时,应当在固定现场证据后,责令当事人撤离现场,恢复交通。拒不撤离现场的,予以强制撤离。当事人无法及时移动车辆影响通行和交通安全的,交通警察应当将车辆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具有本规定第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一百零四条规定处理。 撤离现场后,交通警察应当根据现场固定的证据和当事人、证人陈述等,认定并记录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或者身份证号、联系方式、机动车种类和号牌号码、保险公司、保险凭证号、道路交通事故形态、碰撞部位等,并根据本规定第六十条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当场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不具备当场制作条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三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当事人签名,并现场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接收的,交通警察应当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注明情况。第六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有条件的地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试行在互联网公布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但对涉及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应当保密。第六十九条 伤人事故符合下列条件,各方当事人一致书面申请快速处理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根据已经取得的证据,自当事人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一)当事人不涉嫌交通肇事、危险驾驶犯罪的; (二)道路交通事故基本事实及成因清楚,当事人无异议的。

如果对已经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有异议的话可以通过以下的方式来处理:1、向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交管部门的上一级公安机关交管部门申请复核。2、在交通事故后续诉讼中向法院证明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定错误。3、向纪检监察部门请求救济。4、通过信访维权。第1、2项处理方法属于正规途径,第3、4项方法应谨慎使用。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五十六条当事人对检验报告、鉴定意见有异议,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的,应当自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申请,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原办案单位应当重新委托检验、鉴定。检验报告、鉴定意见不具有本规定第五十五条第一款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由原办案单位作出不准予重新检验、鉴定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同一交通事故的同一检验、鉴定事项,重新检验、鉴定以一次为限。《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五条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在制作后三日内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申请复核、调解和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期限。当事人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后,可以查阅、复制、摘录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的证据材料,但证人要求保密或者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个人隐私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复制的证据材料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事故处理专用章。《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当事人逾期提交复核申请的,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复核申请应当载明复核请求及其理由和主要证据。同一事故的复核以一次为限。

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认定书出了之后是已经有法律依据的,如果对这份认定书有异议的话可以直接申请复核或者其他方式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如果要是还有什么需要法律援助的地方的话即可向我们大律师网的律师来提出问题我们一定会第一时间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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