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法违规放生应加强事后追责,让任性而为者赔偿损失

导读:对违法违规放生应加强事后追责,让任性而为者赔偿损失

  北京市怀柔区汤河口村近日出现荒唐一幕,数百只人工养殖的狐狸被随意放生,咬死、咬伤村中家禽,造成当地村民恐慌。目前警方已介入调查,并正组织人力捕捉放生的狐狸。据悉,已有一些狐狸因不具备野外生存能力陆续饿死。

  放生的本意是保护动物的生命,但放生需要科学的指导,否则只会给动物带来噩运。据媒体报道,某市一处大型放生公园,虽然园区内设置了醒目提示牌,但仍有人任意放生不适合园中生存的鱼类,造成高峰期园内一天能捞出数百条死鱼。类似这种“放生不成反杀生”的闹剧不时上演,有违放生者的本意。

  更有甚者,盲目放生还会带来严重后患。近年来,有人在居民生活区或劳作区附近放生蛇蟒,或是把陆龟抛入湖泊,更有把食人鱼、鳄龟等凶猛外来物种在国内的自然环境中放生,其行为已构成对生态的破坏。

  放生乱象不绝,与放生者的认识和知识储备有关。其实,放生者应该尊重自然、爱惜生命,对被放生动物的习性、放生地的生态等要充分了解,才能做到科学放生。如果无视这些条件而任意放生,极可能造成当地生态平衡破坏,甚至给当地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威胁。

  完善制度、加强管理,是规范放生不可或缺的重要一环。为规范放生行为,相关部门出台过水生生物增殖放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的法规,禁止放流不符合生态要求的生物物种。要杜绝这一现象,应加紧完善制度,对放生可能涉及的审批程序、管理责任主体、违规后果等进一步明确,加大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开展规范引导。

  客观地说,放生行为具有随意性、隐蔽性,,所以规范放生很大程度上需要放生者自觉。对于那些无视既有规定的放生行为,特别是造成村民财产损失的,加强事后追责,让任性而为者赔偿损失,付出应有代价。
(编辑:言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