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让违法放生者赔偿损失,依法追责
4月7日晚,安徽黄山市黄山区新明乡樵山村来了数十个外地人,随车运来百余只狐狸放生。林业部门称,在这里放生可能造成不利影响,上百人忙了一夜,将大部分狐狸抓住了。
最近一段时间,被网友和媒体曝光的放生事件不少。尽管放生发生的地点不同,但是结果却大同小异,那就是以一片狼藉收场,非但没有达到放生者的目的,而且给有关部门和当地百姓带来了一堆麻烦。
从保护动物、维护自然生态平衡的角度来看,放生绝对不仅仅是把从市场或养殖场的动物买回来,然后放出去那么简单。放生既要考虑放生地点有没有动物可供食用的植物或可供捕猎的其它动物,还得考虑放生的动物是否会对当地的生态平衡带来破坏。
多数放生者根本没有考虑这两个前提条件,这样的放生百害而无一利。一方面,盲目放生往往成了杀生。很多被放生的动物因为不适合当地的气候环境,或者找不到食物可吃,纷纷患病或饥饿而死。另一方面,放生往往容易打破当地的生态平衡,造成严重的生态灾难。一个地方的生态平衡,往往需要经过几百年、几千年的时间才能形成,在当地整个的野生食物链上往往是一环扣一环,既微妙又脆弱。一旦有外来物种侵入,不管是植物还是动物,都可能对这个食物链带来破坏,造成某种生物陷入绝境,进而引发连锁反应,造成生态灾难。
盲目放生还会给当地居民百姓的生产生活带来负面影响。近期发生在安徽黄山和北京怀柔的放生事件,放生的狐狸、貉等野生动物,在野外找不到食物,只能下山捕捉当地居民的鸡鸭鹅,给当地居民带来经济损失。而林业部门为了捕捉这些野生动物,也耗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资源,试问,这样的放生,意义又在哪里?而根据《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有关法律规定,放生必须办理相关手续,取得合法资格,以上提到的放生事件,都是非法放生。
既然是非法放生,就应该依法追责,而不是只要求放生者把放生的动物捕捉回来。只有依法追究放生者的法律责任,让他们付出应有的代价,才能避免下一次类似盲目放生行为的发生,也才能警醒其他人,尊重自然规律,呵护生态平衡。
(编辑:言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