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研显示68%的校园暴力不计后果死伤严重,近六成因琐

导读:调研显示68%的校园暴力不计后果死伤严重,近六成因琐

  《史记》中有一段关于苏秦和张仪的佳话:面对才能胜于自己的同学,苏秦巧用激将法使张仪有所作为,既不失同学情谊,又能在事业上互相促进,一同演绎了战国末期群雄逐鹿的“大戏”。

  然而,时空跨越两千多年后,现代校园中,同窗之间却因琐事、感情等上演了一幕幕校园欺凌的憾事,给同学情谊抹上了一丝扎眼的杂色。

  校园欺凌不计后果

  “同学是被人在厕所捅死的。”

  近日,一则发布在重庆市彭水县当地论坛上的帖子,因为涉及到“校园”“死亡”等词,迅速在网络上传播。

  死者为彭水县桑拓中学初中二年级16岁男生赵英(化名)。事发时,教学楼三楼的一个厕所被人挡着不让进去,“赵被堵在厕所里面,至少有三个人围殴他”,最后被人持凶器捅伤致死。

  赵英的班主任证实,确有学生被殴打致死,事件发生在今年4月28日下午1点左右,系学生之间矛盾引发。

  “被捅学生的胸部有大片血”,事发后,四五名学生抬着被捅伤学生去了最近的医院,“但,人最终还是没了”。

  暴力伤害同学并非此案独有。

,68%的校园暴力犯罪案件中,加害人大多手持棍棒、砖头甚至管制刀具等凶器,对受害学生不分部位、不计后果地进行攻击,死伤后果严重。

  距离重庆一千多公里之外的安徽,在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中,同样是十几岁的孩子,因为恋爱纠纷,将酒精泼向同学,并点燃打火机。

  “我从背后抓住她一边的肩膀,将酒精从另一边的脸部、肩膀浇下去,看到她蹲下去尖叫,我慌了,用打火机点了两三次才将她的头发点燃。”

  今年5月9日,。

  袁某这样回忆着作案经过——他的同学马某不同意与自己谈恋爱,被一再拒绝后,袁某很不好受,就网购了酒精。

  2015年8月15日,在安徽建筑大学校园内,袁某点燃了泼洒在马某身上的酒精,致使马某面部、前胸、后颈等部位被烧伤。

  鉴定结果显示,马某的损伤程度属于重伤二级。

  案发时,马某未成年,袁某刚满18周岁。

  公诉机关指控袁某犯故意伤害罪。庭审中,袁某因多次顶撞受害人母亲,被公诉人当庭训斥。

  马某案发时未成年,其母亲作为法定代理人出庭,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共计292万余元。

  近年来,各种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

  2016年5月12号,,一名男生将另外三名同学用刀捅伤。

  近六成伤害因琐事

  校园欺凌事件频发,一个疑问油然而生:是什么样的原因,竟然能让十几岁的孩子对同学暴力相向?

  一段视频中,山东省青岛市一所学校的操场上,有两拨同学分别拉扯着两人。突然,一个穿红色T恤的同学手里拿着一个酒瓶从同学拉扯中冲了出来,一下子打在一个穿黑色外套同学的头上,随后又跳起来朝黑色外套同学刺去。

  这是发生在青岛的一起校园欺凌事件,仅是因为被叫了几声外号,一名大学生将同班同学打成“植物人”。

  那是一个冬日的早上,青岛某学校的张某和黄某一起从宿舍走出来,准备去教学楼上课,路上黄某叫了几声张某的外号“蛋蛋哥”,引起了张某的不满,两人就吵了起来。

  “他是在侮辱我,叫前两声的时候我就很不满了,后来又叫了两声。”张某在庭上说,他随后和黄某厮打起来,将手里的粥扔到了黄某身上,黄某拿起地上一块砖头要打他,结果被周围同学拉开。

  “张某当时说了句‘今天咱俩得死一个’,约黄某到操场上去决斗。”公诉方的起诉书中介绍,两人走到学校操场南门又厮打在一起,被同学拉开。

  接着就出现了前述视频中的一幕。结果,黄某右颈总动脉和内静脉破裂,右侧迷走神经完全断裂,处于严重失血性休克状态。经法医鉴定,黄某的伤情属于重伤。

  最终,。对此,张某反复说:“太冲动了!太冲动了!”

  发生在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第九中学校园内的一起校园欺凌事件,则仅是因为课间纠纷同学反目。

  2015年11月19日18时30分左右,:呼和浩特市第九中学学生打架有人受伤。

  经民警实地调查,已有一名学生死亡。死者张某,时年13岁,系呼和浩特市第九中学初一年级二班学生。

  受害人张某和犯罪嫌疑人呼延某是同班同学,平时关系密切。

  案发当天16时许,张某和呼延某在课间玩耍时,呼延某将张某的东西扔到了垃圾箱内,张某感觉受到羞辱和不公,于是找到了也在该校就读的同村学生薄某,希望薄某帮助自己出气。薄某同意为张某撑腰。

  当天18时左右,张某和同学徐某去宿舍找到了呼延某,让其到学校食堂理论。呼延某知道张某会找他的麻烦,于是事先将一把折叠弹簧刀藏到了右袖口,跟随张某和徐某来到了食堂门口。

  接着,张某等人将呼延某领到了学校的厕所内,对其拳打脚踢。呼延某见状掏出事先藏在右袖口的折叠弹簧刀对张某乱捅,张某受伤倒地,因伤势过重失血过多死亡。

  前述北京市高院的调研报告显示,校园欺凌案件的主要诱因是同学间偶发事件或平时恩怨等琐事,因碰撞、口角、玩笑,甚至一个眼神等偶发、微小事件引起的纠纷占比接近六成。另有七分之一的纠纷因同学间经济纠葛、情感纠纷等引发校园伤害犯罪。

  北京市高院某负责人表示:“琐事变大事,反映出当前在校学生处理纠纷能力弱,需要引起家长、学校和全社会的重视与反思。”

  “零容忍”校园暴力

  古希腊一位哲人说:“教育的基础,在于认识个性;教育的宗旨,在于确立人格。”

  谚语说,只在河滩上沉思,永远得不到珍珠。

  今年1月7日,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中学学生朱某与王某因打篮球争场地发生矛盾,后约好于1月9日(星期六)中午纠集人员到容桂街道南源路南街公园内进行理论并打架。

  约定当日下午,朱某纠集犯罪嫌疑人梁某、吴某等十余人,王某也纠集了犯罪嫌疑人甘某和方某等十多人,一同到南街公园内对峙理论。

  随后,双方发生打斗,过程中有人持甘蔗、铁棒、砖头及刀具等互相追逐打斗,并造成方某和甘某二人构成轻微伤。

  目前,。

,校园欺凌发生的其中一个原因是,学校、家庭在学生安全、自我保护等方面的法制教育缺失。

  “在校中小学生法律意识不强,有的学生遇到纠纷不通过正常途经解决,而通过邀约打架的方式暴力解决。”办案检察官说。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恰是由于当前仅对施暴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很少启动法律程序、追究施暴者的法律责任,这导致近年来校园欺凌越演越烈,施暴者还误以为这只是同学间的恶作剧,不认为这是违法犯罪行为。

  熊丙奇认为,对学生进行法律规则教育,是十分重要的培养学生成为合格社会公民的基础性教育。如果不按法律规定、程序处理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这无法培养学生的遵纪守法意识,还会助长违法学生的嚣张气焰,把强调平等、尊严的学校,变为一个弱肉强食的“丛林社会”,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人生观、价值观。

  “出了问题,很多家长也觉得不以为然,觉得不就是跟同学打架嘛!学校为了自己的面子,也会选择大事化小、小事化了,这样一来,很可能他就会再次施暴,因为施暴没有成本。”著名演员、全国政协委员巩汉林说。

  巩汉林认为,要对校园暴力“零容忍”,同时要对未成年施暴者的监护人予以责任追溯。“在这个问题上,就应该子债父还。要追究家长的责任。你如果不教育,法律就替你教育。你如果意识不到问题,我们就应该有相应的法律、法规对你进行制裁。”

  “教育主管部门、学校、家庭以及其他未成年人保护机构等,多渠道、多方面加强法律教育、宣传和疏导,预防校园暴力案件的发生。,未成年人心智发展不成熟,要防范校园欺凌,。

  应对校园欺凌,还应加强规则意识教育,让学生学会对规则、生命、人格的尊重尤不可缺。
(编辑:不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