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乘坐网约车险遭司机强奸,嫌犯已被批捕!
第一次滴滴打车,司机表现得很热情友好,双方互加了微信;
第二次又联系了司机打车,结果,披着“羊皮”的司机现出原形……
2016年3月7日早上,冯某在路边打车时,一辆小轿车停在其身边,司机冉某告知其为滴滴司机,可以载她。由于长时间打不到出租车,冯某就上了车。
由于冯某第一次使用滴滴软件,对支付等功能不太了解,一路上,冉某一边告诉其用滴滴打车的好处,一边耐心教她打车软件的使用方法。
到达目的地后,冯某付了20元车费,准备下车时,冉某提议可以加微信继续教她,冯某当时觉得冉某是个好人,双方就互加了微信。
2016年3月16日傍晚,冯某想打车去某学院,于是她发了微信给冉某,冉某立即就答应了。
上车后大约过了十几分钟,坐在副驾驶的冯某发现冉某开的路不太对,而且越开越偏僻,最后开到了一条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马路边,冯某觉得不对劲,要求停车,冉某就将车子靠边停下。
冯某打开车门试图离开,不料冉某抓住起头发,并掐她脖子。
冯某一边用脚顶着车门不让车门关上,一边伸出右手不断挥动求救。
此时的冉某凶相毕露,硬关上车门后,把副驾驶位置放倒,开始对冯某动手动脚,意图不轨。
为了拖延时间寻找脱身机会,冯某提议两人去开房。 谈妥之后,冉某继续往前开,当路过一家棋牌室附近时,冯某试图打门跳车,谁知冉某再次掐住其脖子并用手捂住他的嘴巴,此时冯某用力咬住他的手指,终于挣脱逃下了车。冯某向路人求救后随即报警。
经调查,冉某,36岁,广西人,系滴滴司机。近日,经萧山区人民检察院审查,以涉嫌强奸罪对犯罪嫌疑人冉某批准逮捕。
检察官提醒
利用打车软件出行时,应仔细核对车辆及司机相关信息,特别是女性朋友,尽量避免深夜独自出行,提高自我保护意识。
(编辑:文子)